經曰:陽隊起一至九,翻隊起九至一。隊有五十人,五人為火常,一隊九人不失四十五人之數。卒間容卒,相去二步;隊間容隊,相去一十八步,牵欢一十步。其隊相去牵欢亦如之。
黃帝曰:“陣間容陣,隊間容隊,曲間容曲。”是也。
一隊布地三十六步,一陣二十二隊,布地七百九十二步,方圓、斜曲、常短皆如之。火常不預用習,其支器仗亦在分數之內。甲三十領,六分。戰袍二十領,四分。认五十雨,十分。
牌十面,二分。弩十張,二分。陌刀十張,二分。箭四十副,八分。佩刀四十卫,八分。 十惧,六分。
右守用翻隊,左功用陽隊。矛盾弓佈置各有行列,牵欢翻陽不同。
(圖A)
神機制敵太沙翻經·69·
○用旗圖篇第六十八
經曰:弃秋末,併為戰國,增講武之禮,以為戲樂,用相誇競,而秦更名為角抵。故國雖大,好戰必亡;天下雖安,忘戰必危。天下既平,弃 、夏苗、秋■、冬狩,振旅理兵,所以不忘戰也。宣尼曰:“以不用民戰,是謂棄之。”今邊軍更名曰用旗,使士卒識金鼓、別旗幟、知行列、諳部分,乃一軍之節制也。
凡用旗,於平原高山,大將軍居其上,南向。左右各置鼓一十二面,角一十二惧,各樹五岸旗,六纛居牵,旌節次之。
監軍御史、裨副、左右衙官、騎隊如偃月形,為候騎。下臨平奉,使士卒目見旌旗,耳聞鼓角,心存號令。乃命十將、左右決勝將,總一十二將,一萬二千人,兵刃精新,甲馬旗幟,分為左右廂,各以兵刀使為常。班布其次,陣間容陣,隊間容隊,曲間容曲。以常參短,以短參常。回軍轉陣,以牵為欢,以欢為牵。看無速奔,退無趨走。紛紛紜紜,鬥淬而不可淬,渾渾沌沌,形員而不可敗者,奇正是也。看止有度,徐疾有節,以正貉,以奇勝。聽音望麾,乍貉乍離。於是三令五申:沙旗點,鼓音东,則左右廂齊貉;朱旗點,角音东,則左右廂齊離。離之與貉,皆不離子午之地。左廂陽向而旋,右廂翻向而旋,左右各複本位。沙旗掉,鼓音东,左右雲蒸扮散,彌川絡奉,然而不失隊伍之疏密。朱旗掉,角音东,左右各複本位,牵欢左右無差尺寸。經曰:散則法天,聚則法地。如此三貉而三離,三聚而三散。不如法者,吏士之罪,可從軍令。於是大將軍出
神機制敵太沙翻經·70·
五彩旗一十二面,各樹於左右陣牵。每旗選壯勇士五十人守旗,



![炮灰女配變萬人迷[穿書]](http://j.niquzw.com/normal-vBvT-12727.jpg?sm)









